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 卢俊宇)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据悉,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采用了主场活动加分设主题日的形式来进行,这是第一次作出这样的安排。从12月1日至7日,分别由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个主题日。
国务院新闻办3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宪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始终是普法、学法、用法的重点。领导干部要在法治建设当中当好带头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宪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在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当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四是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声部地开展宪法宣传,把宪法讲准、讲透、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