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社保Q&A丨灵活就业交社保,基数怎么选?

2026-01-31 10:03 来源:广东社保


社保高频问题解答

Q&A

01

网友“Xsha”提问:灵活就业交社保,基数怎么选?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广东省参保人(除深圳市外)线上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途径申报参保缴费。线下可向主管或注册登记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参保缴费。


深圳市参保人线上可通过深圳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申报参保缴费;线下可就近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缴费。

02

网友“不羁的风”提问:当时的用人单位已经倒闭不存在了,请问怎么补缴?



若您属我省户籍人员,且当时您所在的我省用人单位已经倒闭不存在了,您可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向当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提供如下材料:


(一)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他人申办的,须同时提供个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密封的个人档案原件;

(三)填写《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四)提供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发放的会计凭证或工作证、工会证、出入厂证、医疗证、奖励证明等辅助材料,或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特别提醒: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以及已经领取养老金人员,不适用《通知》一次性缴费政策。


为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建议您将“广东社保”公众号置顶

只需3步哦~



编辑:邓玉盈   责任编辑:张易秋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