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启动202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受理范围
1.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内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广州、深圳市所辖单位人员分别向两地高评委办申报,具体要求以两地高评委公开发布通知为准)。
2.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粤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评审的,须经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3.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评价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人社部发〔2023〕51号文附件)及广东省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评审方式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采取考评结合方式,申报人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采取评审方式,申报人须进行面试答辩。
申报途径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按规定程序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申报受理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申报流程详见通知正文。
各申报点接收申报材料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请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评审通知栏查看通知原文和相关附件。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广东省按《办法》顺利完成2023年度、2024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共评审通过32名(含广州、深圳)正高人力资源管理师、384名(含广州、深圳)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进一步推动了全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向着更高层次、更精细化方向发展。
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仍采用《办法》中的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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