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南方网 > 新闻 > 广东精选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2025-06-24 17:01 来源:广东人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人员?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所以要注意哦!不是所有岗位、所有入职的员工都要签竞业限制协议的。有适用对象哦!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的约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有期限吗?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未明确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约定了竞业限制,但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能申请解除竞业限制吗?

根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找工作的你看过来!“揾工在广东”直播带岗活动(粤北专场)来啦

包车接送+入企探岗!潮州这样帮求职者找工作→

编辑:赖晓琨   责任编辑:吴依妮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