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能和劳动者签订“试岗期”吗?
法律上并没有“试岗期”“试工期”的概念,只有“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以什么名义,只要存在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捏造“试岗期”“试工期”“新岗位考察”“适应期”“见习期”等概念,规避法律义务,是违法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人社知识讲堂|特殊人员能申请上门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吗?



用人单位能和劳动者签订“试岗期”吗?
法律上并没有“试岗期”“试工期”的概念,只有“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以什么名义,只要存在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捏造“试岗期”“试工期”“新岗位考察”“适应期”“见习期”等概念,规避法律义务,是违法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