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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弄不明白?网友高频提问,一对一解答!

2026-08-13 12:43 来源:广东社保


之前粤保保给大家介绍过

同时满足以下3个关键条件

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下面给大家再次划重点~


01

工作的单位是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

如果是乡镇企业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02

身份是原干部,或者是固定职工。

有些参保人在原单位是临时工,后来转为本单位合同制职工,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按规定可以算视同缴费年限。

请注意:这里说的临时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有经过当地审批用工的劳动部门审批,并且办理了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不是指单位自行招录的临时工。

03

在当地实施养老保险制之前,工作经历必须是连续的,不能中断。

如果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因为自动离职、被开除等原因导致原有工龄中断,就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后台有一些网友留言提问

“那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

一对一解答来了!

(个人信息已作模糊处理)


Q

网友1:我1988年1月起在广东某省属国有企业工作,是固定职工,1991年12月离开了单位,1995年重新工作参保缴费。我1988至1991年期间的工作经历能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粤保保: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在当地实施养老保险制之前,工作经历必须是连续的,不能中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当地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点是1994年1月。您在1991年12月离开了单位,也就是说,您在当地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因离开单位导致工龄中断,所以您提到的这段工作经历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A


Q

网友2:我1973年1月至1988年12月在某村家用电器厂工作。我这段工作经历能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粤保保: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工作的单位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工作的单位是某村家用电器厂,不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所以您提到的这段工作经历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A


Q

网友3:我1984年9月起在广东某国有企业工作,经单位批准招录为临时工,1989年1月转为本单位合同制职工,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到退休。我1984年9月至1989年1月做临时工的这段工作经历能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粤保保:临时工转为合同制职工,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临时工时段与合同工工作时段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须符合“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这一条件。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被招录为临时工是由单位自行招录,没有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程序,所以您提到的这段工作经历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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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玉盈   责任编辑: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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