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续推动广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书记 夏青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系统回答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保障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积极组织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蕴含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用心、用情、用力推进广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要主动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近年来,广东省人社部门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上持续发力,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2025年9月,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403万人、3757万人、4121万人,比2020年底分别增长11.59%、4.26%、6.59%,社保基金累计结余2.36万亿元,比2020年底增长74.82%,参保人数和基金结余均保持全国首位。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2020年以来累计上解全国统筹调剂资金5517亿元。
率先打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户籍壁垒,让流动人员可以在就业地与户籍地之间自主选择参保、在当地上下限内灵活确定缴费基数。
深入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率先推动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逐步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
积极开展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全省637万名新业态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大力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率先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我们将继续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紧盯“漏保”“脱保”“断保”问题,依照“大数法则”推动高质量参保扩面,把更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持续发展多支柱养老保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要增强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强化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指引我们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保障需求,发展补充养老保障。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多支柱养老保险政策和服务供给,积极引导群众进行长期养老规划,形成了良好的养老保障社会氛围。
经过近年不断推动,广东省第一支柱养老保险扎实稳健。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连年提高,截至2025年9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比2020年底增长17.5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
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行动,引导更多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全面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2021年至今,为符合条件人员代缴588万人次,累计金额10.4亿元。
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稳步推进。
全省符合条件人员均已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基金投资资产净值3796亿元,自2020年9月28日投资以来累计投资收益749亿元,累计投资收益率21.28%。
全省共1.25万家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基金规模1696亿元,比2020年底分别增长102.99%、83.20%。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广迅速。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全省开户人数、缴费人数等均居全国前列。
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我们将进一步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和衔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职业年金稳健运营,推动提高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覆盖率和缴费水平,创新探索更多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努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要主动适应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要完善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这要求我们必须适应人口大规模流动、就业快速变动等趋势,在解决“有没有”的基础上,满足群众对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好不好”的需求。
广东积极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全国首创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清数”“筑墙”行动,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防控体系。
实施社保服务“湾区通”工程,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232个网点、港澳地区144个网点提供三地跨境社保服务,35.3万人次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6.23万港澳居民享受广东养老保险待遇。
推进社保服务“跨省通”工程,与中西部15个省区合作,为跨省流动人员提供便捷社保服务。
落实社保服务“镇村通”工程,依托4.09万个基层服务网点建成“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社保服务圈。
创新研发“AiSIM”智慧社保机,开发“广东社保AI退休规划师”,初步构建智审、智办、智答、智控“四位一体”的社保经办智治体系,经办服务实现智变升级。
推行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全省持卡人数达1.27亿人。
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增强制度政策刚性约束,促进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努力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建立健全适应“投资于人”的思想理念和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智能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