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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Q&A丨应参保未参保,单位不同意补缴,员工怎样维权?

2026-05-21 13:58 来源:广东社保


Q

网友“潘ZⅩ”:如单位不同意应参保未参保补缴,员工怎样维权?

粤保保: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如单位不同意应参保未参保补缴,您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指引办理。建议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具针对性的办理指引。


Q

网友“michelle”:你好,请问东莞转广州社保怎么操作?

粤保保:您好!根据《关于取消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的通告》(粤社保函〔2021〕174号),自2021年4月1日起,凡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后,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直接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历史信息审核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发放业务,由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合并归集缴费,无需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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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玉盈   责任编辑:吴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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