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您好!根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未缴够最低年限,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由企业代缴代扣。在费用由谁承担这一问题上,同样允许协商:用人单位可以与超龄劳动者协商一致缴纳养老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缴纳养老保险费并约定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部分与单位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02
您好!如果您存在省内重复缴费的,一般不需要单独进行处理,可以在省内申领养老待遇、跨省跨制度转移等业务时一并申办处理;如果您确实需单独申请办理省内重复缴费退费,可以向最后参保地或缴费地申请。
因为重复缴费退费业务需要结合您的缴费时段、缴费类型、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办理,建议您结合自身实际向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具针对性的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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