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广州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论坛上,与会境内外嘉宾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涉外律师、涉外仲裁、涉外审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企业法治服务保障等议题发言,共商涉外法治建设良策,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如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记者专访粤港澳三地5位“大咖”。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梁爱诗:
拓宽粤港两地法律服务开放范围
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梁爱诗看来,香港拥有国际上熟悉的普通法制度、开放的执业环境、多样化的国际组织及法律人才,能为广东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赋能。梁爱诗说,广东在涉外法治建设上取得的成果令她印象深刻,如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横琴、前海、南沙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建立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的直接对接机制等。
梁爱诗尤其关注广东和香港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合作。“国际商事仲裁在粤港两地已形成‘双城两院’发展格局。”她提到,目前立足深圳前海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和立足香港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正发挥各自独特优势,逐步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高地。
梁爱诗建议,应继续做好司法互助,拓宽法律服务开放范围,同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法律人才的交流和培训。此外,她建议在大湾区内制定一些先行先试的商贸规则,开展涉外法治建设的创新尝试。
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黄显辉:
大力推进粤港澳涉外法律合作
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黄显辉表示,近年来广东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优势,以及毗邻港澳和东盟的地理优势,携手港澳,大力推进涉外法律合作,成果丰硕。
“广东牢牢抓住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这个关键,协同港澳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努力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黄显辉说,广东的诸多有益探索和实践有效凝聚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合力。
展望未来,黄显辉建议,粤澳可在两地民商事规则衔接过程中,寻求适用的标准,着力完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协作立法机制,打造好横琴协作立法的共商共建体系,同步完善两地相关法律法规。要聚焦粤澳两地法律制度的差异性和实践中的突出性问题,研究出台合作区衔接澳门民商事规则、接轨国际的配套性法规。要加强粤澳两地法律人才交流,通过两地律协合作,共同推动涉外法律服务的标准化。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石佑启:
培养“法学+小语种”涉外法治人才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涉外法治建设既是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前进动力,也是广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保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石佑启说。
在他看来,广东毗邻港澳,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起步较早,在全国率先展开涉外领域立法探索。特别是近年来,围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积极搭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取得了丰硕成果。
石佑启建议,广东接下来要聚焦涉外法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发展,制定中长期涉外法治建设方案。聚焦国家涉外法律体系建设,健全涉外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聚焦健全涉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作为教育工作者,他特别建议,要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完善高校涉外法学学科专业设置,打造“法学+小语种”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
推动建设亚洲国际仲裁首选地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广东开展国际仲裁工作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和区位优势。”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院长(主任)刘晓春说,中国仲裁真正实现国际化和市场化就是从广东起步。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其40年的发展历程见证和推动了广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稳步向好。刘晓春介绍,作为改革开放后全国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创了法定机构立法、聘请境外仲裁员、境外执行裁决等多个先例,去年受理仲裁案件争议金额达1272亿元,跃居亚洲第一。
刘晓春建议,广东要加快落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国际仲裁示范地和全球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目的地。要支持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加快建设,推动“深圳+香港”共建面向全球的亚洲国际仲裁首选地,以跨法域“双城两院”新业务布局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
推动建立大湾区国际律师学院
执业多年,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参与并见证着广东涉外法治建设的诸多进程。在他看来,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等为广东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在此基础上,广东还积极推进创新和改革,不断探索涉外法治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陈方举例说,如在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方面,广东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推动大湾区律师制度落地,通过集中培训、面试考核、推介大会等多种方式,助力大湾区内地九市引进港澳优质法律服务人才。
关于广东未来应如何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陈方有诸多思考。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他建议,可定期选派人员到海外培训,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律师学院,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涉外法治信息化建设,建立涉外法律信息数据库和在线服务平台,并提供在线咨询和指导,方便企业及公众获取涉外法律信息。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杜玮淦 钱明雅 通讯员 粤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