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为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广州城管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执法行动
近期,增城区宁西街综合行政执法队
在辖区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查处两起典型违规案例
送气人员“只送气,不安检”
涉事企业被罚5000元
在宁西街某村,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的送气人员在为餐饮店送气后,未按规定同步进行免费的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
“只送气,不安检”操作违反《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12个月为用户免费提供至少1次入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的送气人员每次送气时应当免费为用户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瓶装燃气送气人员每次送气时未免费为用户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对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在每次送气时为用户免费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处罚款5000元。
商户使用不合格调压阀
经责令未改被罚700元
在宁西街某个体工商户,执法人员发现其连接燃气瓶的调压阀未带有过流切断功能。这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装置,能在燃气流量异常增大时自动切断气源,防止泄漏。
违规行为:
该行为属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禁止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处理结果:
在后续复查中,该商户逾期未改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及《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综合考虑其作为经营性用户、场所面积约60平方米、且未限期整改等情节,宁西街依法对该个体工商户作出罚款人民币700元的行政处罚。
注意啦❗❗
燃气经营企业、送气人员和广大用户:
送气必安检
配件须合规
整改要及时
让我们一起
营造安全的用气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