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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1+6+N”?肇庆法院这样做

2023-10-30 16:34 来源:南方网

  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系列报道㊲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政法委和省委工作部署,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南方+、粤学习客户端推出《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系列报道,聚焦“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充分展示各地各单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

  “不用到法院,出小区转个弯案件就解决了!”刚从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信安社区诉讼服务站走出来的市民刘先生感到一阵轻松,近日,刘先生仅通过一块电子屏,便参与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在线调解。

  “本来以为要跑好几次法院的,立案时工作人员说我家小区附近就有个诉讼服务站,可以查案件还可以远程诉讼。”刘先生说,这也是他第一次尝试法院的“司法解纷智慧屏”。

  在线调解结束后,刘先生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通过“司法解纷智慧屏”完成了司法确认,这样的“法院速度”令他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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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站的“司法解纷智慧屏”。

  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在线庭审……人民法院依托一块“司法解纷智慧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打官司”成为了现实。今年8月,肇庆中院锚定综治中心这个“1”,在端州区以外的其他7个县(市、区)的镇(街、乡)综治中心设置14台“司法解纷智慧屏”,为当地群众提供智慧便捷的司法服务,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司法驿站。这也是肇庆法院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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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宁县北市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当地群众可以享受就在“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当前,全面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省委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此,肇庆中院出台了《肇庆法院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1+6+N”工作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构建政法委领导、法院指导、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格局。

  《实施方案》聚焦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能动履行法院职能。

  在源头治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要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和压降“万人成讼率”;推动增强基层群团组织及自治组织矛盾纠纷治理能力;对纠纷进行大数据研判预警,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建议。

  在非诉解纷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镇村(街道、社区)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延伸法庭职能触角,认真落实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街道设立诉讼服务站或者司法惠民中心,把诉讼服务、非诉解纷工作延伸、下沉至乡镇和街道基层治理末梢,最大限度将基层社会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在执法办案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典型案例精准推送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审慎处理涉社会伦理、公共道德等公众代入感较强的案件,完善巡回审判激励保障机制,健全诉讼服务辅导机制,探索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派驻立案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诉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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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N”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综治中心,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等6大社会治理力量和N个其他综治力量的作用,构建大调解格局,统筹协调、整体联动,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资源联动配合和解决途径有机衔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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