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杜玮淦 吴雨伦 陈薇)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修正草案回应了新时代新要求,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完全赞成。大家表示,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珠海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公司工程师王海表示,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时隔8年再次修改立法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汇聚起强大法治力量。“比如,修正草案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其中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这有利于鲜活的基层民意‘直通’国家立法机关,让立法工作更科学民主,更接地气。”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全国人大代表、阳江阳春市中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场长谢汝朋表示,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起联系群众与立法机关的桥梁,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法律征求来自基层群众的宝贵意见,真正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谢汝朋说,修正草案还提出,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这将极大提升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体现国家对群众意见的高度重视,也有利于后续更好地普及和实施法律。”
王海还注意到,修正草案根据新情况新需要,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权限和程序作出了修改完善。“比如,修正草案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中增加了‘基层治理’事项,同时将‘环境保护’事项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这意味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有望进一步扩大,适应了地方创新治理的实际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南亚塑胶工业(惠州)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工会主席刘进也注意到修正草案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中增加“基层治理”事项,并将“环境保护”事项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在他看来,前者有助于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后者有助于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环保领域的立法和监管,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政治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将为企业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