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山东警察学院举办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假!|破谣局

2025-10-15 16:33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陈榕

  10月14日晚,山东警察学院发布声明表示,近日,某培训机构人员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于山东警察学院文东校区举办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相关信息。该信息发布擅自使用山东警察学院名称,存在误导公众、损害学校声誉等不当行为。

  山东警察学院方面表示,学校设有官方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用于发布信息,目前包括官方网站(http://www.sdpc.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警察学院)等。所有涉及学校的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山东警察学院方面称,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在校内外举办任何形式的“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等收费培训或咨询活动。该类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严重违反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第十七条关于“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和广告宣传活动”之规定。凡擅自使用山东警察学院校名(含中英文全称、简称)、校徽、校区照片、教师姓名等进行招生宣传、商业推广的,均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学校与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山东警察学院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及山东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体检体测标准、面试要求、录取结果等全部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山东警察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请切勿轻信“内部指标”“定向培养”等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榕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陈海敏   校对:赖玉清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