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正值第39个国际禁毒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度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一案涉及新型毒品γ-羟丁酸,因其无色无味,常被混于酒水饮料中用于强奸、抢劫等犯罪,潜在危害极大。
案情显示,被告人黄某在网上向他人售卖20毫升“神仙水”和30片阿普唑仑,收取毒资1430元。经鉴定,涉案“神仙水”检出γ-羟丁酸成分;送检的白色药片未检出阿普唑仑成分。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提醒,γ-羟丁酸又称“神仙水”“迷奸水”,是国家列入管制范围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滥用γ-羟丁酸会引起肌肉协调失控、精神错乱、意识昏迷和暂时性记忆丧失。因其无色无味、易溶于水,不法分子常把γ-羟丁酸混进酒水饮料中,用于强奸、抢劫等违法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是不法分子通过线上售卖新型毒品的典型案例。黄某明知γ-羟丁酸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向他人贩卖牟利,依法应予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