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一律追责!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毒品重量不足0.002克的毒品犯罪案件,毒贩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人黄某向他人贩卖2片含麦角二乙胺成分(俗称”邮票“)的毒品,收取毒资1100元,被民警现场抓获。经检验、称量,2片毒品净重均小于0.001克。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介绍,麦角二乙胺的外观材质为具有一定厚度的吸墨纸,无色无气味,极易被人体吸收,致幻性强,持续时间长,容易成瘾。吸食麦角二乙胺使人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并出现急性精神分裂和强烈幻觉;滥用可能导致极度焦虑和精神错乱,并出现自残或伤害他人等暴力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贩卖“邮票”虽然仅有2片,重量极轻。但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且黄某曾因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过刑罚,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