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了两条意见征集通告
分别就
《关于延长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再次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两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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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延长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8号)将于2026年5月31日有效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关于延长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市民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本网页征求意见栏填写等方式,对该通知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廉洁性、公平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zengshy@gz.gov.cn
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扫码即可查看
附件具体内容及参与建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再次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8号)将于2026年5月31日有效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关于再次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市民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本网页征求意见栏填写等方式,对该通知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廉洁性、公平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zengshy@gz.gov.cn
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效期的通知
3.起草说明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扫码即可查看
附件具体内容及参与建言

来源 | 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