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撤销2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根据近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结果,杨华等2名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行为。现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杨华等2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其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具体名单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素材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撤销2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根据近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结果,杨华等2名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行为。现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杨华等2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其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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