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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岭南名方”遴选工作正式启动,遴选标准戳→

2025-10-14 13:05 来源: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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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专班发布关于启动第三批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一起来看看!



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专班关于启动第三批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药监药一业〔2025〕295 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的通知》(粤药监药一〔2025〕53号)的工作要求,现公开发布《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以下简称《遴选标准》)、《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启动“岭南名方”遴选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具体提交方式见《申报指南》。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遴选标准》及《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进行指导,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羽龙,020-37871532;吴燕玲,020-37885129。


附件:

1.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申报指南

2.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


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名方”

遴选工作专班

2025年10月11日

岭南名单第三批.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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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素材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编辑:杨丽莺   责任编辑:何雅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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