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南都记者从“两年被家暴16次”当事人小谢代理律师处获悉,小谢前夫贺某阳因虐待罪被判1年6个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9年10个月,执行有期徒刑11年,贺某阳当庭表示要求上诉。该律师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贺某阳判决结果非死刑,小谢方会申请让检察院进行抗诉。
南都此前报道。
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即小谢)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都此前报道,在被家暴的两年里,小谢曾不断向外界求助。警方向贺某阳发过两次告诫书。其中一份告诫书显示,2022年1月13日2时许,贺某阳与小谢“因家庭问题,在家中发生家庭纠纷动手……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加害人贺某阳予以告诫,贺某阳应当立即纠正不法侵害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同年9月,贺某阳与小谢在车内发生争吵。贺某阳从驾驶位抽出一把户外军工刀,砍向小谢,鲜血浸湿她的衣服,也溅到怀里的孩子。事发第二天,包着纱布的小谢跑到朋友家中,此后又被贺某阳“抓”了回去。
今年5月31日,小谢与丈夫贺某阳的离婚诉讼案宣判。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女儿由小谢抚养。9月5日,小谢向南都记者分享了生活近况,称女儿已经入读幼儿园。
今年9月,小谢和律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由该院提级审理上述刑事案件。小谢曾告诉南都记者,她会继续提交证据,希望将贺某阳的罪名改为“故意杀人罪”。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