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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榴莲商家遭“仅退款”:买家若多次作案或需承担刑责

2026-05-09 19:58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河南濮阳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程大叔”反映,自己遭遇一名山东买家恶意“仅退款”,后驱车前往山东维权,甚至在买家地址附近的垃圾桶翻找证据。5月9日,山东德州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该买家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同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记者分析,买家虚构商品变质事实、伪造瑕疵图片,恶意申请平台仅退款且拒不退货的行为,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被依法行政拘留、罚款,若多次作案、涉案金额达到刑事标准,还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买家提供的榴莲发霉图片。

  翻垃圾桶找榴莲包装袋

  南都记者从“程大叔”发布的视频获悉,其遭到一名山东德州买家的恶意“仅退款”,且附上榴莲带有“霉菌”的图片,要求退款190余元。因此,他打算开车近400公里去找该买家对质,“不争馒头争口气”。

  后续详细视频解释,该山东买家购买了3袋榴莲果肉后申请退款,退款理由是“商品未开已经变质,长霉菌了”。后商家与买家协商,希望买家给他拍摄发霉商品的视频,但遭到买家拒绝,后商家公布了仓库完整打包视频,视频显示,榴莲在4月26日15时37分进行打包,打包时榴莲为黄色的正常状态。

  到达山东德州后,“程大叔”在该买家地址附近的垃圾桶翻出了其自家发货的榴莲包装袋,且该垃圾桶内还有几个类似不同店家的榴莲包装袋,“可能买了不少榴莲”。

“程大叔”翻垃圾桶找证据。

  后来,“程大叔”在买家门口与买家沟通,确认了榴莲为本人签收,以及买家的基本信息,并希望能拿回之前发货的榴莲,但对方称“已经坏了、扔了”。在此期间,“程大叔”也多次与山东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沟通,并成功立案。

  5月9日,山东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该买家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律师:买家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南都记者,买家虚构商品变质事实、伪造瑕疵图片,恶意申请平台仅退款且拒不退货的行为,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禁止滥用民事权利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民事欺诈相关规定,属于不当得利、民事欺诈行为。

  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商家财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被依法行政拘留、罚款,若多次作案、涉案金额达到刑事标准,还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赵良善建议,若商家遭遇恶意“仅退款”,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全方位维权,首先全程留存打包发货、物流、聊天记录、买家造假证据等完整材料,先向电商平台提交证据申请人工复核、撤销违规退款,若协商无果,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要求追究买家行政违法责任,同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买家返还货款、赔偿维权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全部经济损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经营权益。

编辑:叶莉子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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