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届初三毕业班适应性测试的通知》。市教育局提到,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决定组织开展1次广州市初三毕业班市级适应性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6日,测试对象为广州市2026届初三毕业班学生,评卷结束后,广州市招考办将发布5分段统计表,向各区及初中学校分发测试成绩数据。
此前,南方都市报就曾关注到广州中考填志愿仿佛“开盲盒”的问题,有考生家长曾表示“学校不透露成绩和排名,全靠学生估算、家长互相打听”,导致填志愿时缺乏参考指标。此次市教育局开展适应性测试,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难题,让学生和家长填志愿时获得更有意义的参考。
初三学生将参加“统一模考”
测试对象为广州市2026届初三毕业班学生;报考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所属中考报名点申请参加测试。考生无需交纳测试费。
测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测试内容、测试时长、测试方式、科目分值、试卷结构、答题要求等,均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笔试科目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由市组建命题组进行统一命题。
评卷实行网上评卷,全市统一评分细则和评卷流程。评卷任务根据考生人数随机分配至各区,由各区组织相关学科教师按要求集中评卷。
评卷结束后,市招考办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向考生本人发布测试成绩,并在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s://gzzk.gz.gov.cn/)发布5分段统计表,向各区及初中学校分发测试成绩数据。
南都曾关注“广州中考填志愿难”
2024年,南方都市报已关注到广州中考填志愿仿佛“开盲盒”的问题,彼时就得到了广州市教育局的重点关注和回应。市教育局曾回应南都,将进一步优化中考志愿填报指导等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清晰了解自身学习状况,及时查漏补缺,也有助于家长和学生更为合理地填报志愿,避免盲目跟风或被误导。
有家长在接受南都采访时提到,不少学校在透露学生成绩和排名上“遮遮掩掩”,学生和家长想要了解到自己的成绩,时常要与学校“斗智斗勇”。有家长提出,在初三最后一个学期的紧要关头,学校应该提供一模、二模的成绩和排名作为志愿填报的参考。
解读
为何要开展“广州市统一模考”?
在解读中,市教育局提到,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广州市以“服务升学备考、减轻不必要负担”为前提,决定组织开展1次广州市初三毕业班市级适应性测试(简称“适应性测试”)。
“适应性测试”由市统一组建命题组进行命题,保障测试的科学性与安全性,结合初三学生的教学进度,合理控制难度,帮助学生适应中考的时间节奏、试卷结构与题型题量。
市教育局提醒,学生和家长应科学理性运用“适应性测试”结果。由于各校各学科复习备考的教学进度和节奏等存在差异,“适应性测试”成绩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宜作为中考成绩的精确等值预测。“适应性测试”和中考两次考试的成绩水平及排位有一定程度的起伏,属于正常情况。学生应充分借助“适应性测试”分析优势、弥补短板,关注自身进步空间而非一时的分数或排名,同时还要结合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研判,合理评估自身学业水平,填报志愿时审慎选择与自己发展相匹配的目标学校。家长和学生需要科学理性运用“适应性测试”结果,科学规划升学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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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与家长“约定”保底录取
重拳出击整治广州中考“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利用开放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升学乱象!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202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中有多条规定与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的问题息息相关。
校区、集团不得混合招生
《负面清单》的十条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包括以基金会、校园开放日、校友会等名义组织非本校学生到校参加夏令营、冬令营、研学班等活动,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变相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的“招生”活动。
2.学校混合招生(包括多校区之间、集团校之间混合招生)、未获得办学许可和未按招生计划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转入普通班级。
3.学校招收借读生,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通过市统一中考平台招生、补录,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或外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4.学校利用中介机构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5.学校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保证分班协议”等名义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协议”及“约定”。自主招生校内考核评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
6.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未发布分班原则。
7.学校干预学生参加适应性测试,拒绝提供升学指导,强制学生填报升学志愿。
8.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包括民办学校收费与中考成绩挂钩。
9.学校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10.学校与培训机构、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宣传,发布模糊、虚假、夸大、易产生歧义的招生宣传资料和信息,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包括以家委会、校友会、第三方媒体等名义公布升学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