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月24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供给渠道和类型,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通过技术开放,提升动力电池的维修经济性,支持其自营或授权网络向社会销售“三电系统”配件。加强新能源汽车维修企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维修和理赔标准,提升车辆维修和理赔标准化程度,降低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保险公司通过驾乘操作规范手册、视频引导、现场培训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结构原理等的认识,掌握驾驶操作技巧,了解日常维护要点,推动降低车辆故障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引导保险行业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和平台,为高赔付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提供有效保险保障,实现消费者愿保尽保。研究在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内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及规则,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费率形成机制。
丰富商业车险产品。研究推出“基本+变动”车险组合产品,研究探索“车电分离”模式车险产品,为相关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保险保障。此外,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财险行业将针对智能驾驶特点及其风险变化,对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产品形态进行创新优化,提供更加贴合实际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优化新车型保险定价标准,综合考虑新车售价、续航里程、动力性能、安全配置、车型风险分级等因素,提升定价精准度和合理性。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对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进行合理优化,促进车险价格与风险更为匹配,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