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公告:从六个方面严禁制售“特供酒”

2024-09-19 21:52 来源:南方网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简称《公告》),从生产、销售等方面明确了“六个严禁”。

  《公告》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公告》倡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文明理性消费,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或者全国12315平台举报。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李婷   校对:陈学德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