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惩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深入推进偷拍盗摄黑灰产业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这4件典型案例是:石某等人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颜某平、颜某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案,闫某坤等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和陈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在石某等人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中,被告人石某、吴某东、吴某华、罗某靖、田某君在宾馆房间安装偷拍设备,偷拍他人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销售牟利,人民法院充分考虑违法所得等情节,分别认定五人的行为属于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严重”;在闫某坤等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被告人闫某坤等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衍生次生犯罪等因素,认定闫某坤等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情节严重”,彰显重拳出击、从严惩治的立场。
二是强化全面保护。在陈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中,被告人陈某非法改装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设备并售卖;在颜某平、颜某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案中,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将窃照专用器材安装于酒店房间用于偷拍;在石某等人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中,被告人石某等在宾馆房间安装偷拍设备偷拍并制作成视频贩卖牟利。相关案例涵盖窃听、窃照设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偷拍盗摄内容传播等各环节,释放了人民法院对偷拍盗摄黑灰产业进行全环节打击,坚决斩断利益链条的强烈信号,彰显了人民法院全方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良好秩序的坚定立场。
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案设备种类上,既有公司生产的窃照专用器材,又有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等自行改装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涉案设备用途上,既有用于偷拍他人隐私,又有用于作弊诈赌。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揭露偷拍盗摄黑灰产业内幕和惯常操作,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保护意识,在工作、生活中警惕偷拍盗摄风险,提高识别、防范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提高打击治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工作质效,坚决斩断偷拍盗摄黑灰产业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