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关系基本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稳定。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推动治理欠薪典型案例。其中,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A建设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立案监督案入选,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注重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
基本案情
拖欠农民工工资172万余元
2022年9月,广东A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岭南某实验室茂名分中心总部装修工程项目。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孙某某等65名农民工受雇于该建筑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A建设公司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孙某某等65名农民工工资合计人民币172万余元。2024年1月23日,孙某某等65名农民工多次索要未果后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诉求助。
2024年3月,茂名市人社局调查收集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后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证据材料不充分为由未予接收案件材料。茂名市人社局认为其已在职权范围内调取了相关证据,遂建议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
2024年4月29日,茂名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收到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A建设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监督案件材料。收到人社局监督建议后,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听取人社局意见,核实A建设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核实人社局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是否实际送达该建设有限公司。调取人社局已实际联系到A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通话记录以及邮寄送达回证等证据材料,证实该公司明知存在投诉情况并多次表示整改,但在人社局发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逾期仍未改正。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了解其未予接收人社局移送的案件材料,系因双方对涉嫌犯罪案件证据移送标准存在争议。
2024年5月27日,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受理。公安机关接收人社局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及时转办案部门办理。2024年6月4日,广东A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在认识到其欠薪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主动全额支付了孙某某等65名农民工工资172万余元,并提供了相关证明和支付凭证。因行为人在刑事立案前及时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024年6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检察机关。
典型意义
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线索移送程序
检察机关以市“两法衔接”办公室名义组织公安机关和人社局专题召开“两法衔接”工作协调会,就移送证据材料标准达成一致意见,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线索移送程序。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移送及案件的查处办理,离不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根据《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门对于公安机关不接受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已受理案件未依法及时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在监督履职中,既要高度重视调查核实工作,依法运用询问、听取意见等手段,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提升监督质效;也要通过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刑法的预防和教育惩治作用,教育、警示、督促欠薪行为人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在刑事立案前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依法可不予立案追诉。
据了解,最高检已连续六年发布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从近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来看,建设工程领域欠薪行为高发多发,是农民工欠薪的重灾区。此外,欠薪讨薪的行业不仅存在于传统工程建设领域,电商平台、物流等行业案例也屡有出现。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围绕案件核心事实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准确认定欠薪主体及事实,必要时依法开展自行侦查,注重协同履职,围绕欠薪犯罪线索摸排、建议移送、立案侦查等,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助力长效治理欠薪,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