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交部发布消息,从11月30日起,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9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另外,11月8日,我国已经对斯洛伐克、挪威、芬兰等9国试行免签政策,我国免签政策一个月迎来两次扩容。
11月30日,外交部领事司发布单方面免签政策常见问题解答。据介绍,目前文莱、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38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签入境。
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需持有效普通护照来华,有效期须满足在华旅行需要。持旅行证、临时或紧急证件等普通护照以外证件的外国人不适用免签政策来华。
据了解,符合免签来华条件的外国人可从中国境外任何国家(地区)出发。单方面免签适用于所有对外国人开放的海陆空口岸(法律法规或双边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乘自备交通工具来华,还应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自备交通工具进出境等手续。
据介绍,外国人如符合免签来华条件,可多次适用免签政策来华,目前对免签次数、总停留天数暂无限制,但应注意不得从事与入境事由不符的活动。外国人如拟在华停居留超过30日,应事先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与来华事由相符的签证。如适用免签政策入境后因合理正当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应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