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7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在前期试点、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征求意见稿提到,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对移动电源、智能坐便器、床垫、陶瓷砖等8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分级。到2027年底,开展质量分级产品种类增至60种左右,促进形成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政府规范引导、企业自愿参与、市场牵引驱动的产品质量分级思路。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产品质量分级通则,指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企业等按照通则要求制定具体产品质量分级标准。明确产品质量分级标准效力依次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统一的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平台,用于监督、查询、归集产品质量分级信息,曝光产品质量分级违法失信行为。企业自愿参与产品质量分级,在产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通过第三方认证或检验检测机构,依照相关分级标准确认产品质量等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平台。
据悉,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作为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依据,效力依次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同一种产品分级标准具有唯一性和统一性。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