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据悉,近年来,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等网络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拉动了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严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加强网络素养教育;要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包括切实强化用户识别、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坚决阻断有害内容、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有效规范“金钱打赏”、持续优化功能设置;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包括着力规范行政审批、研究完善监管制度、切实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强化巡查执法、加大信用监管力度;要优化网络内容建设,包括增强正向价值引导、丰富优质内容供给;要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包括积极开展道德评议、规范网络主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