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5日从交通运输部网站获悉,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指出——
拓展邮轮始发航线。鼓励五星红旗邮轮积极开发国内沿海航线。外国籍邮轮经依法批准可临时从事国内沿海运输。鼓励邮轮运输企业开发海上丝绸之路、环球游等长航线。推进上海等地开展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试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旅客登船证件、保税油加注、免税店经营等方面探索更加开放和便利的政策。
鼓励外国籍邮轮入境访问。进一步优化外国籍邮轮在我国开展多点挂靠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支持企业一次就多个挂靠航次计划提出申请,管理部门予以一次性办理。优化调整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政策中访问航线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要求,暂不具备受电设施的访问航线邮轮在2029年底前可靠泊我国港口。
丰富邮轮旅游产品。鼓励邮轮运输企业与旅游企业等加强合作,丰富船上服务内容,推动演艺、展览、文创、康养产品进邮轮;充分发挥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效能,丰富境内岸上游产品,加强与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的衔接;开发“邮轮+”消费新场景,打造邮轮纪念品、衍生品,建设集邮轮文化、产品发布等为一体的邮轮品牌集聚地。
据了解,2024年,国务院印发《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今年1—11月,邮轮旅客运输量达126.5万人次,同比增长27.8%,对促进旅游发展和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