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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截至目前,我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

2025-03-12 19:56 来源:南方网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3月12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 。

  该发言人表示,芬太尼类药品临床主要用于镇痛,非医疗目的使用会引发药物滥用,甚至导致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截至目前,我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作为药品批准上市,分别是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阿芬太尼。3家企业获准生产原料药,5家企业获准生产制剂。

  “截至目前,我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该发言人介绍,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原料药生产量为100公斤,主要用于国内医疗使用和出口。此外,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以芬太尼类物质碱基计),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

  据悉,在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全部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药品监管部门对芬太尼类药品实行最严格管制,生产经营实行企业定点、以需定产、固定渠道销售,出口实行准许证管理;对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对芬太尼类药品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经进口国家主管部门确认贸易合法性后再核发出口准许证;召开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和出口企业警示教育会,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筑牢芬太尼类药品安全防线。通过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平稳,未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芬太尼类药品的情况,也未发现芬太尼类药品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

  该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强化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严格芬太尼类药品出口审批,保障芬太尼类药品医疗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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