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近日,按照“1+1+N”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交通运输部印发了《2025年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全面提升汛期公路灾害防控能力。
行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交通运输部对接共享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对比高速公路路网数据开展落图叠加,形成疑似风险路段清单和山洪淹没区路段清单,下发各地做好排查准备。二是自查排查阶段。重点是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普通公路管理机构开展风险路段辨识、涉灾隐患点排查、基础保障设施和管理机制自查,建立包含风险路段、涉灾隐患点和管理隐患的“一张清单”。三是抽查巡查阶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做好抽查和巡查,对于重大隐患排查遗漏或管控不力的加大约谈、通报、警示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压实排查责任。四是部级指导阶段。交通运输部将做好督促指导,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下沉一线,开展技术帮扶工作,并结合排查工作进展,开展现场指导,提高各地排查专业能力,提升排查成效,确保汛期安全。
为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方案》按照“分区施策、南北时序推进”原则,分片区梯次推进差异化排查,要求南部片区4月15日前、中部片区5月31日前、北部片区6月30日前完成。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协调与技术支撑,提升排查专业性,并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加强整治和管控,加强资金保障,提升排查成效,筑牢汛期公路安全防线。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雨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