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根据提示,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