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间,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根据该命令,由于本公司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广州法院对本公司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费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费行为。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许家印已两次被限制高消费。
今年5月,证监会已经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