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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鸡”别玩命!这些雷点千万别踩|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2024-12-02 20:12 来源:南方网

电动自行车给短途出行带来了很多便利

但部分骑行人安全意识淡薄

眼里“无车”,心中“无路”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闯红灯、逆行、与货车抢道、不戴头盔……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

记者盘点了部分因骑行人无视交规而导致的

触目惊心的车祸现场

  非法改装行上路

  一不留神摔倒致死

  今年7月的一晚,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摔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男子驾驶车辆未佩戴头盔,且超速行驶。经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对涉事车辆进行鉴定,该车不属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实为以电动机为动力装置驱动车辆行驶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翘头”飙车炫技

  摔倒受伤收场

  学生深夜结伴骑车变身“鬼火少年”,在马路上大玩飙车,其中一名学生搭载他人,骑行期间“翘头”炫技,撞上停在机动车道上等绿灯的轿车,两人摔破了头。看似“速度与激情”,实际危害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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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戴头盔

  磕掉门牙

  一名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伴,骑行时撞上路边监控立柱,两人均未佩戴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骑乘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由于未佩戴头盔,上述少年事故中磕掉了2颗门牙。

  走机动车道、逆向行

  撞上轿车致手臂骨折

  男子骑行电动自行车逆行,并驶入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男子左手手臂骨折。

  经认定,男子骑乘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承担事故全责。

  超载“头铁”闯灯

  全员“翻车”撞伤

  一辆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时闯红灯,左侧一辆红色汽车发现后紧急刹停。侥幸逃过撞击的电动自行车并没停下,驾驶人向左看了看红车后依然“头铁”闯行,却没顾上看右方来车。

  而右方一辆白色汽车被遮挡视线,在正常行进过程中与其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上三人当场摔伤在地。交警调查认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员载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随意穿插骑行

  被撞后抢救无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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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某机动车道行驶,横穿至最东侧机动车道时,与正常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通行,且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高架桥骑车还超车

  连人带车被撞翻

  地方交警部门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通行。男子依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高架,并在行驶过程中超车,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受伤。

  忽视货车盲区

  被卷入车底

  大型车辆在转弯时,因自身体积大、轴距长,导致前后轮轨迹不一致进而形成一个月牙状的区域。这就是常说的“内轮差盲区”,又叫“死亡弯月”。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为“司机能看到我”“大车会让我”,闯入这个区域,发生碰撞导致被碾压、卷入车底。

  交警部门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各行其道。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若无非机动车道,应靠右侧行驶,不要随意穿插、变道。

  严禁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拒绝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随意改动车架、电池仓、限速器等部件,将存在刹车性能削弱、车速过快等安全隐患。

  不与大货车并行、抢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务必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大货车转弯时请仔细观察货车路径,避免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不能与之抢行,更不要试图超越。

  正确选购、佩戴头盔。应选购大小合适、具有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佩戴时系好卡扣,直至不出现晃动。注意,工地安全帽不可用来代替骑行时使用的安全头盔。

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马路不是竞技场

骑车横冲直撞

只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痛

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小殷

  案例来源:广东交警、广州交警、南京交警等

编辑:朱文婷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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