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伴随中国海上运输和对外贸易事业的迅猛发展,海事法院应运而生。我国先后在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武汉、海口、厦门、宁波、北海、南京设立11家海事法院,下设42个派出法庭,管辖区域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全部海域,以及长江、珠江、松花江等通海可航水域。
扬帆奋进四十载,砥砺前行谱新篇。40年来,中国海事审判从无到有、从有到专、从专到精、从精到强,不断建立健全审判体系,提升审判效能,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成为中国涉外法治的一张亮丽名片。
以法筑堤 守护祖国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延伸,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海事司法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和平之海、安宁之海,司法机关使命在肩。强化海事司法管辖,对维护国家主权及海洋权益意义重大。
广州海事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将审理的南海珊瑚岛海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定性为国内案件,表明我国对该海域有效行使司法管辖权,依法宣示我国主权。
2014年9月24日,钓鱼岛海域波澜微动。中国渔船“闽霞渔01971”轮与一艘巴拿马籍货轮相撞,渔船受损。随后,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渔船船东黄某提起的赔偿诉讼,彰显中国法院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广州、上海、宁波等海事法院审理涉及南海海域的海事案件,充分表明中国法院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行使司法管辖权。同时,各海事法院与海警机构、海事部门等签署协作协议,为规范海上执法行为、依法开展海上维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随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海事审判在海洋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愈发重要。各地海事法院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海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海事审判探索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通过建立海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推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等执行机制,有力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7月,外籍人员文某在伏季休渔期间,驾驶渔船在南海海域的我国领海内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大肆捕捞,后被海警局查获。2021年3月,海口海事法院公开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文某有期徒刑并处驱逐出境。此案不仅彰显了海事司法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也展示了海事司法在服务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角色。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法院就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探索。1997年,新加坡籍“海成”轮在湛江海域发生溢油事故,广州海事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一致认定了原告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湛江支队具有索赔海洋渔业资源损失的主体资格,判决“海成”轮所有人赔偿天然渔业资源损失310万元。
2024年,宁波海事法院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首次适用“蓝碳+生态”修复方式,要求被告通过购买“蓝碳”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并推动设立了浙江省首个“海洋公益诉讼生态产品账户”。这一创新机制为海洋生态修复提供了新思路。
2023年,广州海事法院审理一起海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以刑事司法手段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充分展现了我国依法保护海洋濒危野生动物的决心和信心。
以法夯基 持续深化制度创新
40年来,中国海事审判不断深化规则创新和机制创新,为海事审判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如今,中国海事审判已经形成了由海事法院——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构建的“三级法院两审终审”特色海事审判制度,且正在探索构建全面涵盖涉海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三合一”新型海事审判体系。跨区域设置、专门法院管理体制的探索也为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尝试。这一专门化审判体系为海事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199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有了专门的海事审判实体法。200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正式施行,为海商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程序保障,标志着我国海事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海商法》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吸收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有广泛影响的标准合同的有益经验,对海事领域的特有制度和规则进行了全面规定,是当时与国际接轨程度最高的一部法律,为我国大力发展航运业和外贸业、加快建设海运大国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随着海事审判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先后发布涉及无单放货、船舶碰撞、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船舶油污、船员等20余个司法解释、16个指导性案例以及多个重要司法文件,逐步实现对常规性海事纠纷的“全覆盖”,保障了法律的统一、规范适用。
以法为楫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海事审判在涉外法治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24年10月,三级海事审判机构累计审理涉外案件超过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4月,30万吨的马绍尔群岛籍油轮“尼莉莎”轮顺利解除扣押,并且获得了一个新名字——“尊重(RESPECT)”。希腊船东表示,给这艘轮船改名字,是为了向中国法治致以崇高的敬意。该案中,外方当事人放弃伦敦仲裁,在青岛海事法院促成下达成和解协议,船舶买卖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解决纠纷,中国法院正以高质量司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2024年5月,北海海事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案件当事人的感谢信。在信中,当事人真诚表示,纠纷的化解“增强了我们对中国法官和中国海运营商环境的信心”。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公司,基于对中国司法的信任,申请人选择在中国申请扣押18万吨的船舶。北海海事法院仅用9天时间化解了1800万美元的债务纠纷,成功促成双方调解。
随着越来越多的涉外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跨境判决得到相互承认和执行,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日益增强。
2023年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北京举行签约仪式。这是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海事法院法官全程参与公约草案的起草审议,为世界海洋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法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国际法规则制定,有效促进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法治秩序。
此外,全国11个海事法院均设立中英文门户网站,并通过多语种同声传译、裁判文书英文译本等多种方式提供多语言诉讼服务。广州海事法院以中文、英文、葡萄牙文三语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法官英语说法视频用海外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式讲述中国法治故事,获评“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4月,“中国海事审判”网站正式上线,面向中外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和引导服务,增强了海事司法的国际传播力。
以法护航 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既是贸易大国,也是航运大国,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2023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接近10万亿元,海运量接近全球三分之一,目前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海事法院通过高效化解海事纠纷,为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比很高。承运人签发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核心环节,提单记载所形成的证据效力对于海上货物索赔至关重要。广州海事法院审理的“阳明希望”轮无单放货纠纷案中,确立了承运人凭指示提单交付货物时合理谨慎的审单义务,规范了承运人主张“见单即付”国际惯例的操作空间。
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某外国公司与中国企业船舶建造佣金合同纠纷,为外国判例法的查明与适用提供了实践样本,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彰显中国海事司法能力,也体现了海事司法对推动船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发挥的重要作用。
哈皮那等6家外国公司分别与中国造船企业签订6艘船舶的建造合同。因产生履约纠纷,哈皮那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造船企业交付建造的“世某”轮,并依据合同约定在伦敦提起仲裁。其他外国公司亦就另外4艘船舶在英国分别提起仲裁和诉讼。后在武汉海事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重建信任并继续履行造船合同,其他4艘船舶也参照该案模式达成和解,外方撤销了所有在英国的仲裁和诉讼。
韩国籍“三湖蓝宝石”轮案、马耳他籍“海洋”轮案、越南籍“阳光”轮案,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形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海事审判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规范有序,为海洋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4年10月,广州海事法院在台风登陆前36小时内成功化解海上风电套塔设备被扣留纠纷,避免企业遭受台风灾害、项目搁置重大风险。在青岛海事法院审理的“深蓝一号”深远海养殖装备建造合同纠纷案中,通过判后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保障了我国深远海养殖产业的顺利发展。上海海事法院在一起海上风电平台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中,促成1.87亿元赔偿款的及时履行,为新能源企业渡过难关提供了关键支持。
……
奋楫扬帆四十年,勇乘长风踏浪行。海事法院因海而兴,向海图强。
从1984年的18件,到2023年的29563件,我国海事法院年收案数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10月,三级海事审判机构累计收案50余万件,案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理案件类型从1984年的18项增长到108项。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最完善,审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的国家。
40年风雨兼程,40年砥砺奋进。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海事审判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中国海事审判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未来,中国海事审判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实施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海事审判质效,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悦 蔡冰 陈伟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