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2024年8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4年11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公告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保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30.6%至39.0%不等。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