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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专项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为期3个月

2024-10-16 21:16 来源:南方网

  据商务部网10月16日消息,商务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生产者责任。

  通知指出,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精细化拆解、实施数字化转型,发挥线上交易平台联通产业链作用,扩大报废机动车回用件销售规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引导回收企业规范开展新能源汽车拆解业务,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

  通知表示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于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对实名举报的需为举报人保密,并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卢绍聪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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