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香港民航处发出通告,更新对香港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携带及使用外置充电器(又称“充电宝”)的要求及规管,以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据最新要求,香港本地航空公司除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就飞机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外,由4月7日起,乘客不可在香港航班上使用“充电宝”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或为“充电宝”充电,也不可把“充电宝”放在行李架上。
民航处表示,非常关注近期多宗怀疑与飞机乘客携带和使用“充电宝”相关的安全事故。市民如有疑问,可在乘搭航班前向航空公司确定最新规定。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吴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