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的适用范围以及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等3个方面内容。其中,《通知》提出,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成本总和80%以上的,对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整体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财政部表示,《通知》相关政策明确了本国产品的具体标准,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知》出台后,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此外,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支持政策出台后,无论是内资企业的产品还是外资企业的产品,只要符合标准即可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