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视个说法丨校园欺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4-09-10 18:06 来源:南方网

  【开栏语】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理解民法典中的相关条例呢?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联合广东省法学会推出《视个说法》栏目,让我们一起和普法宣传大使“粤小法”,学习民法典,读懂民法典。

  未成年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成为备受关注的对象。今天《视个说法》第一期,关注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小欧因小李笑其妹妹胖,号召“伙伴”一起将小李殴打至右耳鼓膜穿孔、轻微脑震荡,小欧等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粤小法:校园欺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就行为人本人而言,如果是成年人,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严重的欺凌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是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欺凌行为,由行为人或其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行为人的欺凌行为发生在校园内,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王子瑜 记者 马钰雯

  设计 武君丽 杨晨悦

  剪辑 邓耀彬

  校对 陈学德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李婷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