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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质量抽查结果

2024-07-26 23:01 来源:南方网

  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情况,共有146批次电动自行车、79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不合格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抽查重点对车速限值、防火性能、电气装置等16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共发现14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其标称生产单位分布在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等10个省份。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抽查重点对过充电保护、壳体阻燃性、短路保护等19个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抽查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2个品类,共发现79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不合格,其标称生产单位涉及广东省、江西省等7个省份。此外,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21家,其中有1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

  对本次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做好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对抽查发现的涉嫌假冒、擅自改装拼装关键性组件后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情形,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抽查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结果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入相关生产销售单位名下。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时,应选择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信息、合格证齐全的电池;不要购买未配备蓄电池和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裸车,不要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不要更换大功率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不要选购有明显破损的电池。

  点击下载附件,查看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1.电动自行车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附件2.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附件3.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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