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司法局推动重要政府规章《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相关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正式出台。该规章即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决定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等6部规章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2014〕14号)等3份文件,调整104项市级行政职权由区实施。此次立法工作坚持系统集成、科学精简原则,实现职权精准调整、效能全面提升多重成效,助力进一步优化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度“瘦身”效果明显
会同全市30余个部门和各区政府逐项梳理原有9部规章和文件涉及的2789项各类职权事项,不再保留其中当前仅具公示功能的2046项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网集中公示和动态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职权调整类制度文件历史存量多、内容重复交叉等问题,实现“多章散规”向“一章统揽”的转变。
职权调整精准务实
逐项清理论证其余743项涉及市对区委托的职权事项,取消因上位法修订发生变化或存在重复交叉的事项,经整合,保留了86项继续由区实施,同时结合各区实际需求新增18项,最终形成104项调整由区实施的职权清单,确保职权放得准、接得住、管得好。
体制机制衔接顺畅
通过“废旧立新”立法模式,系统解决历史上市区行政职权调整事项规定不清晰、衔接不顺畅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厘清了市区两级权责边界,有助于构建层级清晰、运转高效的权责分工体系,推动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准、服务更优的简政放权改革目标,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夯实制度基础。
创新打造“广州样本”
批量梳理整合行政职权调整类制度文件这一做法,是全市在无成熟路径可循情况下的一次主动创新。“体检—论证—整合—提升”全链条工作方法为其他城市开展行政职权调整类制度清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先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