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王香玉)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省财政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合计1.75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应对台风及洪涝灾害,进一步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本次拨付的救灾资金按照灾害规模范围、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等因素,分配给广东省灾情较重的17个地市,用于补助前期开展搜救、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开支,以及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倒塌损毁房屋修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支出。同时,支持有关地市和部门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援物资,进一步提高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妥善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