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发文称,其应聘了陕西西安一公司的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就被要求陪睡处对象。11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24年11月7日14时许,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公司招聘员工要求“陪睡”。接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
经查,11月5日,朱某(女,28岁)应聘某公司期间,该公司总经理陈某(男,34岁)向朱某发送内容不当的聊天内容,干扰了朱某正常生活。目前,雁塔分局依法对陈某治安处罚。同时,陈某已向朱某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针对该公司涉及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雁塔分局已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图源:@雁塔公安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雨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