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本质上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多部门日前印发“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通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政策杠杆。
经济下行压力下,扎实有效推动减税降费、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抓手,对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继去年实现减税降费超2万亿元之后,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目标任务。此次明确延长多项阶段性降低企业成本相关举措,是应对疫情冲击、因时因势完善政策举措、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大局观念,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规模性政策落地见效,为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减税降费,站在市场的角度,是“放水养鱼”,让企业轻装上阵,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站在政府的角度,则是“刀刃向内,壮士断腕”。对各地各部门来说,必须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定力、决心和举措。面对疫情给就业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广东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政策部署。经初步测算,广东今年将通过减免、补贴、缓缴等各项财税支持政策为全省企业减负超过2578亿元,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有力财政保障。接下来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积极兑现政策承诺,该拨的钱尽快下拨、该出的配套措施抓紧出台,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普惠、公平地享受到政策的“真金白银”。
大规模减税降费难免会给市县财力带来缺口,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转移支付机制。中央层面,此前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将新增2万亿元直达市县的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支持地方落实帮扶受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群众举措,加强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用于抗疫相关支出。确保这些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建立完善资金直达基层、有效使用的特殊机制,通过设立特殊账户等方式,务必使资金直接拨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要同步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系统,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对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
去年以来,我省财政等部门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先后印发第一批“放管服”改革清单、大力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在政府采购、科研项目审批、基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等领域精简行政审批,降低民众办事的沟通成本、时间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创造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让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真金白银”,要持续深化改革,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改革上想办法、找出路,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把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大释放出来;坚持阶段性政策和制度性安排并举,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把减税降费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时间进入下半年,减税降费任务很重,包括为市场主体减负1.6万多亿元社保费等各项任务必须完成。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更扎实有效的减税降费举措,面向广大市场主体救急纾困、雪中送炭,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顺利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南方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