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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撤回“领导带薪错峰休假”通知,官方回应:待修改后予以印发

2026-08-07 21: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消息,《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53号)发布后,得到社会关注,并提出意见建议。鉴于该文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待修改后予以印发。

  此前报道

  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旨在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激活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文旅强省、消费大省建设。

  其中提到,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天数标准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机关事业单位应简化休假审批流程,推行个人申请、单位备案机制;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优化审批流程,杜绝层层加码、变相限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编辑:林涛   责任编辑:叶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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