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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来袭!请收好这份法律小贴士

2026-07-11 09:05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今年第九号台风“巴威”今天零时再度增强为强台风级,今早6点,“巴威”的中心位于距离浙闽交界东偏南方向约540公里,中心最大风力有14级。

  中央气象台7月11日06时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巴威”将以每小时30至3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强度变化不大。并逐渐向浙闽沿海靠近,将于12日凌晨在浙江台州至福建福鼎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或台风级,13~14级,38~45米/秒),登陆后向西北转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

  面对登陆强度大、影响范围广、致灾性强的台风“巴威”,大家在积极应对的同时,也请收好这份法律小贴士。

  针对台风这类自然灾害,我国建立了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至四级。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暂停人员密集活动、停课、停业、停工、停运以及人员转移等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为了应对台风“巴威”,从浙江到福建到上海到江苏,多地相继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采取停航、停课、人员转移等措施。有人可能觉得这些不过是“温馨提示”,但这些措施在法律上是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当政府发布台风预警时,你面对的就不仅仅是一条天气提醒,而是意味着从常规秩序切换到了应急状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林鸿潮:预警发布以后,就意味着法律秩序已经变了,已经从常规的法律秩序到一种应急的状态。那么预警的发布是由政府或者他授权部门来发布,发布了之后它不仅仅是一个提醒,而是有法律效力的,意味着它有相应的响应措施。有些情况如果比较严重,比如说已经是一级、二级预警了,他要采取一些避险措施——转移、撤离、疏散,关闭或者限制使用一些场所,控制或者限制一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这些措施有法律效力,拒不执行可能要承担法律后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林鸿潮:以前也有一些教训,响应的措施不到位,很多公众比较淡漠,没有足够的警惕,不配合、抗拒,转移到了别的地方,自己还要回来。对于公众来说就是要宁可想的多一点,宁可十防九空,不要有侥幸心理。

台风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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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于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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