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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名未成年人贩卖含毒品电子烟,2人判刑2人矫治

2026-05-29 21:50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典型案例共10件。在邹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及时发现学生吸食电子烟等不良行为苗头,筛查电子烟涉毒风险,聚焦涉毒成因开展新型毒品防治工作。最终,邹某某等二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他两名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接受专门学校矫治教育。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新列管的毒品物质依托咪酯常被伪装成电子烟等物品售卖。新型成瘾性物质滥用,是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校方反馈部分学生频繁接触、吸食电子烟,对重点学校、重点学生群体开展防范新型毒品电子烟专题法治讲座。在讲座互动交流环节,有学生反映在网络平台可以浏览到售卖“上头电子烟”等信息,希望加强此类不良信息治理。

  检察机关立即在相关网络平台检索“未成年人”“上头电子烟”“广州”等关键词,梳理出130余条可疑信息。经过进一步核查,锁定15个存在高度贩售嫌疑的网络账号,并迅速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经侦查,公安机关确定5个涉及销售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网络账号,查获邹某某(男,16岁)、江某某(男,16岁)、余某某(女,15岁)、邓某某(女,13岁)等未成年人结伙,共同购入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40余支,并通过网络贩卖获利。

  2024年5月,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邹某某、江某某提起公诉,二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经邹某某检举,上家李某某被抓获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对于其他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帮教效果等情况,分别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的处理。

  个性化帮教涉案未成年人

  该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治的同时加强个性化帮教矫治。检察机关联合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准确分析涉案未成年人涉毒原因,量身定制方案精准帮教,将认知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抵制毒品、回归正轨的内在动力。

  邹某某与江某某受错误价值观影响,将售卖含毒电子烟视为牟利和炫耀手段。检察机关通过情景模拟、观看禁毒视频等方式,使其直观感受新型毒品危害;安排二人担任监区禁毒宣讲员,促其行为纠偏。邹某某主动检举他人贩毒线索立功。

  余某某沉迷网络,接触含毒电子烟信息,不清楚其危害。检察官在附条件考验期,让她在戒毒所参观、学习禁毒课程、参与社区禁毒宣传等,强化其禁毒意识;利用剪纸技能训练培养她的正向兴趣爱好,助其戒除网瘾;对接观护基地企业,提供服装制作的试岗机会,助力其回归社会。

  家庭教育缺失的邓某某,在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同时,还要接受由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一起定期开展的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并由法治副校长持续跟踪矫治成效,助力回归校园。

  促推同城物流备案追溯机制

  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深挖案件暴露的问题根源。多方力量协同构建涵盖校园防治、网络巡查、物流管控、心理支持等环节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未成年人防毒拒毒能力。

  面对新型毒品向未成年人渗透、交易隐蔽化态势,检察机关联合学校在思政课增加辨识新型毒品、远离电子烟等课程,联动教育、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整治,严厉惩处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商户。

  针对新型毒品交易多是线上联络支付、线下快递取货的特点,检察机关促推建立全市同城闪送备案追溯机制,健全物流寄递安全制度;向3000余家互联网企业发出禁毒倡议;联合网信部门出台《广州市网络行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指引》,强化对涉毒暗语及交易信息的技术巡查与线索移交;联合公安机关制发《广州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检警协作指引》,提升信息共享研判与协同打击能力;联合政法委共建“粤心安”心理服务中心,引入心理咨询师、社工等开展新型毒品认知矫正和成瘾阻断心理干预。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陈海敏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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