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印发《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通行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指引),以便利合作区封关运行后游客访客驾驶车辆经“二线”进出合作区,实现有效监管、便利通行。
指引明确了游客访客驾驶车辆进出合作区“二线”通道备案名单(以下简称备案名单),仅适用于进出合作区“二线”通道通行管理。所有驾驶车辆到合作区的游客、访客,均可通过合作区旅游目的地或拜访单位提供的游客访客二维码,自愿自主申报备案名单。
在合作区依法设立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和驻区单位,社区居委会;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社会组织;因公需经常进出合作区的相关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均可生成游客访客二维码,并提供给游客、访客进行申报备案。
指引还以附件形式明确了备案名单申报事项。一辆自用车辆只允许备案两名驾驶员,其中一人须为车主本人。一辆单位车辆可备案两名及以上驾驶员。
车辆备案仅供从合作区往内地方向(出岛方向)通行使用,车辆从内地往合作区方向(入岛方向)通行则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GDToday记者 李心迪
(图片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